四川新闻网-经理日报讯
【编者按】前不久深圳的一家婚介所打出了“找个老外嫁出去”的横幅,这样的广告语出现在深圳部分公交车站内,引起了各界强烈的反响。有些人甚至直接打电话到该婚介公司去质问,猫扑网上的跟贴已经超过一万条了。人们常说广告的本质如同三点式泳装,是“展示诱惑,隐瞒重点”,这个广告也不例外。问题是,从网络和一些平面媒体的反映看,它并没有达到煽情与诱惑的效果,因为早已有不少嫁给老外而婚姻失败的事实摆在人们面前。婚姻可能带你进天堂,也可能引你入地狱,它本身与是否嫁给老外无关,既然如此,嫁了个老外又能怎么样?
嫁老外,小心骗子
所有的涉外婚介机构都是违规的
本报记者文学军
成都爱之约婚友社负责人孙凌云介绍,近年来他已接手过好几起跨国婚姻的诉讼纠纷,他告诫,嫁给老外不一定就能获得幸福,要想嫁给老外,须三思而后行。
孙凌云讲道,由于地理的距离,相互了解的难度加大,想嫁给老外的女士一不留神就可能掉进婚姻诈骗的陷阱中。孙先生讲了这样两个事例:
成都某重点大学学生小静(化名)很意外地和一个来自美国的男子邂逅。很快,他们交上了朋友。在相交一段时间后,小静和美国男子坠入了爱河,并很快办理了结婚手续,在成都租房过起了夫妻生活。一年后,美国男子忽接到美国的电话,说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需要他立刻赶回去。于是,这位美国“丈夫”便匆匆离去。谁知“丈夫”这一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电话打不通,发邮件、写信均无回音。小静慌了神,拿着“丈夫”留在国内的证件去相关部门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那个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男人居然在美国早已有家有室,那些所谓未婚的证明全是他伪造的。
自己邂逅认识的不可靠,那么通过婚介机构认识的就该可靠了吧?那也不一定!去年,张小姐在成都一家自称专门从事海外婚介的交友会所里交纳了几百元钱,通过交友所的介绍,张小姐开始和一名英国男子通信。该男子自称是英国某IT公司的部门经理,收入颇高,有车有房。面对如此好条件的男子,张小姐芳心大动,以为真的找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为了更多地了解远在海洋另一边的恋人的情况,张小姐拜托了当地的一位华人朋友去帮自己打探恋人的情况。谁知朋友查出来的结果令张小姐大跌眼镜,那男子并非什么部门经理,收入也不高,他只是一个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工人。张小姐为此哭笑不得。
孙先生介绍,近年来,我国涉外、涉港澳台婚姻逐年上升,民政部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2004年下半年启用以来,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6个省、地市级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的数据库中,就有了约4.8万条婚姻登记信息。在这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看到了涉外婚姻复杂的一面,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曾有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业务。到现在为止,这一通知的规定仍然有效,也就是说,现在所有的涉外婚介机构都是违规的。
最后孙先生说,嫁给老外未尝不可,但必须注意检查、核实对方的证件,确定这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首要证据。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对方的情况,比如说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性格是否有所缺失,以及收入等等。因为结识外国人大部分都是通过网络,信件和不正规的婚介实现的,所以要特别慎重行事,不要冲动。一旦了解不够彻底,就会对婚姻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相关链接一】
网络涉外婚姻受害人增多
外交部提醒警惕其陷阱
外交部于2006年12月14日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掌握的情况,近来网络涉外婚姻受害人数呈上升趋势。外交部领事司提醒,警惕网络涉外婚姻陷阱。
外交部消息指出,一些国内女性受网上涉外婚介的影响,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盲目赴国外结婚,结果受骗上当,或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已接获多起网上婚姻受害者寻求协助。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警惕网络涉外婚姻陷阱,在国外遇有受骗上当情况,及时与我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寻求协助。(新华网)
【相关链接二】
网友热议“找个老外嫁出去”
绝大部分的异国婚姻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文化背景的差异。只有双方接受并深刻了解对方的文化背景,这样的异国婚姻才可能幸福,在外国待几年或者在中国待几年就了解并认同这个国家的文化,可能性不大,何况是从未出国的想要嫁到国外的国内女士?
——石平
爱嫁谁就嫁谁吧,只是嫁之前要想清楚,怎样才能对自己负责任。外国的月亮真的很圆么,外国的男人真的都很好么?
——雾里看花
确实在很多电影和现实中的老外有很多中国男人无法相比的地方:身材高大,荷包鼓,热情开朗。找这样的男朋友领出去自然很得意的。中国男人的朴实,对家庭忠诚的优点现在好像在变淡,使得MM们对男人的选择上也不再那么抱着爱国心不放了。该怪谁呢?
——刺眼GG
涉外婚姻频现“不等式”
有关人士对南京市涉外婚姻调查表明,涉外婚姻中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年龄、职业有很大差距,使中方当事人在涉外婚姻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
从调查看,外方当事人中,中年人居多数,占64.1%,老年人占9.1%,远远高于我国国内婚姻中中老年人结婚的比例。在涉外婚姻中,中方当事人的年龄,青年人占70%以上。双方年龄悬殊者占不小的比例,很多对夫妻年龄差距在10岁左右,超过10岁以上,甚至30岁以上的,占9.7%。年龄大的,绝大多数为外方当事人。
从性别上看,涉外婚姻外方当事人,男性所占比例高达94.2%;中方男性当事人娶回洋太太且申请在国内定居的,仅占涉外婚姻的5%以下。中方当事人中,未婚女性占95%以上;从职业上看,外方当事人工人占84.1%,其次是教师和留学生,占12.5%,医生、银行职员和政府官员所占比例极少;而中方当事人,则是文艺界人士、宾馆职员、医生、大学生等为多,也有政府官员。结识当年就结婚的占54.55%。
广东涉外婚姻离婚人数翻倍
2005年广东省涉外婚姻中离婚人数达到了2330人,比2004年增加1174人,翻了一倍多。
2005年广东省办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结婚登记10905对,比2004年增加1756对。与涉外结婚数字上涨相比,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广东居民自愿申请离婚登记的数字更是创新高,达到了1165对2330人,比2004年增加587对1174人,翻了一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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